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信息工程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团支部

经学校研究生会同意和批复,我院将于2023年6月下旬召开信息工程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农业大学章程》《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现就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确认及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总名额分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研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5人,其中研一8人,研二7人。

二、代表选举

(一)代表条件

1.天游ty8线路1线路2检测中心全日制在校非2023届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无课程补考或重修。

6.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选举说明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小班为单位由会员选举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研代表)经班级团支部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选举应注意代表结构,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尽可能兼顾少数民族代表。

三、工作要求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要求,研代表选举工作需在培养单位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组织与开展。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应到小班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2.团支部选举完毕后,须将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附件1)上报至筹备工作组选举组。

3.各团支部确认代表名单后,请于6月9日(星期5)下午16:00前,将代表统计表电子材料(附件1)报送至邮箱1561902337@qq.com(联系人:李吴洁,电话:15928397871)。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3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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